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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发布全省首个地市级总河(湖)长令
时间:2022-05-11

4月28日,绍兴市委书记、绍兴市总河长盛阅春,市委副书记、市长、绍兴市总河长施惠芳联合签发绍兴市第1号总河(湖)长令,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有效”转变,持续擦亮“稽山鉴水”金名片,全力打造绍兴新时代共同富裕地。

总河(湖)长令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治水责任心使命感。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继承弘扬大禹治水精神,切实把“河湖长制”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坚决消除应付心理、畏难情绪,以全省一流的精神状态和工作力度,高标准抓好“河湖长制”,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为率先走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市域发展之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杭州亚运会圆满举办,增添美丽绍兴靓丽水色彩。

总河(湖)长令要求,要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河长湖长履职尽责。一要建立河湖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市、县两级要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加快建立政府领导、水利牵头、部门协作的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等六大任务。二要强化河湖长问题发现机制。各级河湖长要按要求开展河湖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河湖沿岸垃圾堆放等各类问题,并通过巡河系统上报“河长制”监督管理平台,严禁巡查走过场。三要完善河湖长履职考评机制。全面推行河湖长履职积分与河湖健康状况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各级河湖长要向同级总河长进行年度述职,述职报告报河湖长办备案。四要健全河湖长问题曝光机制。市、县两级要在当地主要媒体设立“河湖长制”问题曝光平台,对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问题和河湖长履职不到位情况进行定期集中曝光。

总河(湖)长令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治水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深化“河湖长制”管理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抓手和重点工作,狠抓工作落实。市、县两级河湖长办要进一步深化“河长制”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加强对各级河湖长履职情况的在线监管、积分排名、实时预警。创新督查、暗访机制,推进领导带头督查,河湖长办和职能部门专项督查,乡镇(街道)交叉督查等工作。要加强民间河湖长队伍建设,推行民间河湖长聘任制度;大力组建“碧水联盟”,推行全社会治水护水“绿水币”制度,进一步壮大公众护水志愿者队伍。

总河(湖)长令还就妨碍河道行洪排涝问题整治、河湖长制断面水质巩固提升、黑臭水体风险隐患找寻查挖、亚运会场馆驻地水环境保障等行动做了部署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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